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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政策】装配式建筑势不可挡!全国23省最新扶持政策和补贴标准汇总
来源: | 作者:中鼎创新 | 发布时间: 2018-03-19 | 12080 次浏览 | 分享到:
像搭积木一样盖房子,不仅缩短近一半的建设周期,建成的房屋也更加节能环保,这样的装配式建筑在我们的生活中已经屡见不鲜。


     近两年,更是形成一股“装配式建筑热”,国家重拳频出。
    住建部发布的《“十三五”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》《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》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》,明确到2020年,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%以上,培育5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,20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,50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,建设3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基地。
    为此,整理了全国23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装配式建筑政策要点,以便更直观地了解装配式建筑目前的火热程度和政府的重视程度。

北京

目标:2018年,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%以上,到2020年,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%以上。

补助:对于实施范围内的预制率达到50%以上、装配率达到70%以上的非政府投资项目予以财政奖励;对于未在实施范围的非政府投资项目,凡自愿采用装配式建筑并符合实施标准的,按增量成本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奖励,同时给予实施项目不超过3%的面积奖励;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等。

3类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:

一是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。

二是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城六区和通州区地上建筑规模5万平方米()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。

三是在其他区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()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。

上海

目标:以土地源头实行“两个强制比率”(装配式建筑面积比率和新建装配式建筑单体项目的预制装配率),即2015 年在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不少于50%2016年外环线以内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,外环线以外超过50%2017年起外环以外在50%基础上逐年增加。

补助:对总建筑面积达到万平方米以上,且预制装配率达到45%及以上的装配式住宅项目,每平方米补贴